从业要求:
职业道德
⑴职业道德基本知识
⑵育婴员职业道德与修养
①热爱儿童,尊重儿童。② 爱岗敬业,优质服务。③ 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。
⑶育婴员工作守则
基础知识
⑴ 0—3岁婴儿解剖及生理发育特点:呼吸系统、心血管系统、消化系统、泌尿系统、内分泌系统、运动系统、神经系统、感觉系统。
⑵0—3岁婴儿心理发展特点:感知觉能力、记忆能力、思维能力、想象能力、注意特性、人际交往能力、自我意识、情绪与情感、意志力、气质特征、言语能力。
⑶0—3岁婴儿营养:热能、营养素的基本知识、营养需要、膳食评价与营养行为。
⑷0—3岁婴儿教育:教育意义、教育特点与内容、教育原则与方法。
⑸相关法律、法规知识:宪法的相关知识、母婴保健法的相关知识、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、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知识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(2001--2010年)的相关知识、食品卫生法的相关知识、劳动法的相关知识。
生活照料
(一)饮食
⒈ 能够进行母乳喂养指导
⒉ 能够正确冲调奶粉
⒊ 能够正确准备用具和喂哺婴儿
⒋ 能够制作泥糊状食品并正确喂食
⒌ 能够正确选择、搭配、制作固体食物
⒈ 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及喂养方法
⒉ 奶具使用和消毒的知识
⒊ 喂哺的方法
⒋ 制作泥糊状食物和固体食物的知识
⒌ 营养素的基本知识
(二)饮水
能够运用正确方法给不同年龄的婴儿喂水
不同年龄婴幼儿的喂水方法
(三)睡眠、二便、三浴
⒈ 能够营造温度、光线、声音、通风、睡具等适宜的睡眠条件
⒉ 能够正确包裹婴儿
⒊ 能够给(训练)婴儿穿脱衣服
⒋ 能进行婴儿二便后的清洁处理
⒌ 能为婴儿进行水浴、日光浴、空气浴
⒈ 不同年龄婴儿的睡眠时间
⒉ 正常二便的规律、特性
⒊ 三浴锻炼的方法和好处
⒋ 尿布的选择、使用、换洗方法
(四)卫生(居室、个人、四具)
⒈ 能够保持居室卫生
⒉ 能够定期对婴儿卧具、餐具、玩具、家具进行消毒。
⒊ 能够对婴儿进行眼、外耳道、口腔、腋窝、外阴的清洁
⒋ 能够给婴儿洗头、洗澡
⒈ 婴儿居室的环境要求
⒉ 卧具、餐具、玩具、家具清洁和消毒的方法
⒊ 婴儿个人卫生的知识
级别
一、职业等级: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育婴员(职业资格五级)育婴师(职业资格四级)育婴师(职业资格三级)。
二、经合者,由中国职业教育资格认证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等级的技能,(职业教育资格认证CVEQC初级、中级、;是相关人员求职、任职、晋升等,在范围内有效。
3、职业环境:室内、外,常温。
4、职业能力特征:有爱心、耐心和责任感;口齿清楚、会讲普通话;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;动作协调、灵活;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。
5、基本文化程度:本科毕业。
6、培训要求:
⑴ 培训期限: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晋级培训期限:育婴员不少于80标准学时;育婴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;育婴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。
⑵培训教师:培训育婴员、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;培训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职业资格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⑶ 培训场地设备: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,并配备投影仪、电视机及播放设备。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40平方米和相关育婴设备(婴儿床、洗涤用具、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用具、玩具、图书、挂图、手工制作教材及工具等)。
8、鉴定要求
⑴ 适用对象: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。
⑵ 申报条件
※育婴员(具备以下条件者)
①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。
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※育婴师(具备以下条件者)
①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。
②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④取得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。
※育婴师(具备以下条件者)
①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。
②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
③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。
④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⑶鉴定方式:本职业采用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。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制,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。
⑷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:理论知识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:20,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;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:5,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。
⑸鉴定时间:理论知识为90分钟,技能操作考核采取抽签方式,每人操作四个工作内容。
⑹鉴定场所设备:理论知识在标准教室进行。技能操作考核在实际操作训练场地。
沈阳市生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